| 1、流动党员外出前应向流出地党组织提出申请,报告外出事由、地点、时间及联系方式,并按规定办理《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》等有关手续。
2、党员外出流动期间,流出地党组织要建立和完善经常性联系、走访、座谈制度,指定一名党性强、责任心强的党员下流动党员“一联一”结对定期联系,随时掌握党员在外的思想、工作、生活等情况。
3、流入地党组织应承担流动党员的经常性教育与管理责任。负责组织流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,负责向流出地党组织介绍流动党员的思想和工作表现等情况。
4、党员在外出流动期间,要按规定缴纳党费;要自觉保持同流出地党组织的联系,定期作书面或口头的思想汇报;要主动接受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管理,遵纪守法,勤劳致富,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 |